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翻译:
金溪人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从未见过书写的工具,(有一天,仲永)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家的给他,(仲永)立即书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把赡养父母、团结民族当做主要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这首诗。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仲永能)立即完成,他的诗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款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仲永)这样做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回答说:“完全变成了平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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