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用土地使用权投资新成立的公司,评估价500万,怎样做分录?提折旧?折旧年限多少?

老板个人购买的土地评估价500万,作为投资到我们新成立的公司,请问土地是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吗?会计分录是(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对吗?)怎样计提折旧,(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摊销 )吗? 最后土地的折旧年限怎样规定的?

分录没有问题。

按你们的土地使用权的剩余日期来计提摊销。追问

请问:这块土地终止日期:2052-11-15止,我们是2011-4-2办好土地证的,土地使用权50年计算,我剩下还需提多少年啊? 土地使用权摊销是当月增加,当月计提吗?

追答

是的。

当月增加,当月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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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1
你的分录是正确的。至于摊销年限问题《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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