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条约
尼布楚条约(《尼布楚议界条约》)是大清帝国和俄罗斯帝国之间签定的第一份边界条约,也是中国和西方国家签定的第一份正式平等条约。
一、【过程】
从16世纪后期沙皇伊凡雷帝时开始,沙俄开始对西伯利亚和远东的殖民过程。1636年俄国人到达鄂霍次克海,征服了西伯利亚全境。这个地区成为了俄国人的殖民地。 当俄国的势力接近清朝的中国时,便发生了军事冲突。
从17世纪中叶起,沙俄侵略军越过外兴安岭,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烧毁村庄,杀掠人口,抢夺粮食和貂皮。
1652年(清顺治九年),俄国人东入黑龙江,“驻防宁古塔(今黑龙江省海林县)章京海色率所部击之,战於乌扎拉村”。这是中俄之间第一场战斗。之后中俄之间发生多次外交和军事上的冲突。
1657年,沙俄派正规军在尼布楚河与石勒喀河合流处建立了雅克萨城与尼布楚城。在边疆人民奋起抵抗下,清政府曾一度派兵收复过雅克萨。并曾多次敦促沙俄进行谈判,可是俄方却置之不理。1685年,清康熙帝在平定“三藩之乱”后,派将军彭春5月22日从瑷珲起兵五千人,分水陆两路围攻雅克萨。5月25日在凌厉的攻势面前,侵略军被迫投降,答应撤退,但当清军一离开,又偷偷开进雅克萨城重建据点。第二年,清军再次围攻雅克萨城。经过几个月的战斗,侵略军头子托尔布津被击毙,俄军伤亡惨重,雅克萨城指日可下。这就迫使沙皇政府“乞撤雅克萨之围”,并派戈洛文为大使,前来中国举行边界谈判,十一月,清政府为表示谈判诚意,宣布无条件停火,停止攻城。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十四日)尼布楚条约正式签字。
二、【签约】
两国在雅克萨地区发生军事冲突后于1689年8月27日,俄罗斯全权代表陆军大将戈洛文和清王朝全权代表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国舅佟国纲在尼布楚(现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定的边界条约,内容为:
①从黑龙江支流格尔必齐河到外兴安岭直到海,岭南属于中国,岭北属于俄罗斯。西以额尔古纳河为界,南属中国,北属俄国,额尔古纳河南岸之黑里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
②雅克萨地方属于中国,拆毁雅克萨城,俄人迁回俄境。两国猎户人等不得擅自越境,否则捕拿问罪。十数人以上集体越境须报闻两国皇帝,依罪处以死刑;
③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④双方在对方国家的侨民“悉听如旧”。
⑤两国人带有往来文票(护照)的,允许其边境贸易;
⑥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条约有满文、俄文、拉丁文三种文本,以拉丁文为准,并勒石立碑。碑文用满、汉、俄、蒙、拉丁五种文字刻成。根据此条约,俄国失去了鄂霍次克海,但与大淸帝国建立了贸易关系。此条约以外兴安岭和额尔古纳河为界划分俄国和中国,但没有确定兴安岭和乌第河之间地区的归属。 1693年,俄国派使节赴北京觐见要求通商,由于其使节行三拜九叩礼,康熙皇帝非常高兴,特准俄国在北京建“俄馆”,每三年可以派200人商队入京逗留80天,其他国家不得享受此待遇。 1858年的瑷珲条约和1860年的北京条约取代此条约,确立了俄国和中国的现代疆界。
三、【评价】
中俄尼布楚条约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它遏止了俄国向东方的侵略扩张。现在,中方一般给予《尼布楚条约》正面评论,认为该条约是两个主权国家的正常边界条约,是平等条约。而俄方一般则不这样认为,认为后来的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才是真正的平等条约。
但也有人认为,中国在该条约中放弃了从额尔古纳河到贝加尔湖的领土,该条约实际上不利於中国。《尼布楚条约》应算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外兴安岭附近地区自古就是中华民族东北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自唐朝以来,辽朝、金朝、元朝、明朝都对该地区实施了有效统治,明朝还在该地区设立努尔干都司进行管辖。而俄罗斯最初只是一个莫斯科公国,其主要领土在欧洲,外兴安岭附近离俄罗斯本土相距一万公里还远,清初的时候,俄罗斯一些匪徒才流窜到外兴安岭附近殖民。而此时清朝正是处于某些专家所谓的“康乾盛世”时期,俄罗斯此时彼得大帝才刚刚实行改革,一个处于盛世的国家,在家门口打一个远道而来的侵略者,却要死伤数千士兵才攻下只有几百沙俄匪徒占据的雅克萨城。以当时清朝的国力,本应能够将沙俄侵略者逐出国门,但是最终却割让领土(贝加尔湖以东原属中国的尼布楚土地)。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清军武器落后,清朝军队崇尚骑射,废弃了明朝的火炮,因此对抗沙俄侵略者的火炮时死伤惨重。二是清朝刚平定中国不久,其殖民统治尚不稳固,故不愿与沙俄消耗。所以就签订了该割让领土的不平等条约,《尼布楚条约》的文本以满文和拉丁文签署,唯独没有汉文,显示了两个殖民者互相勾结。这个不平等条约开了很坏的先例,此后满清政府不平等条约一个接一个,丧权辱国,就是从所谓的“康乾盛世”开始的。闻一多先生在他的《七子之歌》中就表明了《尼布楚条约》是个不平等条约:“……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臆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邶风》之七子。……” 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俄罗斯在中国以武力为后盾,通过和平谈判而签订的边界条约。
四、【条约原文】
中国大皇帝钦差分界大臣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索额图,内大臣一等公都统舅舅佟国纲,都统朗谈,都统班达尔善,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萨布素,护军统领玛喇,理藩院侍郎温达;俄罗斯国统治大俄、小俄、白俄暨东、西、北各方疆土世袭独裁天佑君主约翰·阿列克歇耶维赤及彼得·阿列克歇耶维赤钦差勃良斯克总督御前大臣费岳多·鄂斯塔斐耶维赤·乌拉索夫,总主教谢门·克尔尼次克于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两国使臣会于尼布楚城附近,为约束两国猎者越境纵猎、互杀、劫夺,滋生事端,并明定中俄两国边界,以期永久和好起见,特协议条款如左:
一、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河,即鞑靼语所称乌伦穆河附近之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格尔必齐河发源处为石大兴安岭,此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凡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其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俄国管辖。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俄国。凡在额尔古纳河南岸之黑里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萨所建城障,应即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两国猎户人等,不论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边界。若有一、二下贱之人,或因捕猎,或因盗窃,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系,遣送各该国境内官司吏,审知案情,当即依法处罚。若十数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猎,或杀人劫略,并须报闻两国皇帝,依罪处以死刑。既不以少数人民犯禁而备战,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四、现在俄民之在中国或华民之在俄国者,悉听如旧。
五、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两国钦使各将缮定约文签押盖章,并各存正副二本。
此约将以华、俄、拉丁诸文刊之于石,而置于两国边界,以作永久界碑。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尼布楚条约的主要内容】
(Nibuchu tiaoyue)清朝与俄国签订的边界条约。雅克萨战役后,清政府一方面在军事上坚决抵抗,一面写信给沙俄政府,建议谈判。那时沙俄政府忙于在西方跟德意志、瑞典争夺波罗的海控制权,在西亚跟土耳其争夺黑海出海口;此外,沙皇彼得大帝正当年幼,其姐索菲亚当权,内部不稳,因此无力大规模地东侵,只好接受清政府的建议。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双方进行谈判。清朝代表是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沙俄代表戈罗文·费要多罗。在中国政府作了让步的情况下,经平等协商,中俄双方正式签订了《尼布楚条约》。条约规定:外兴安岭以南、格尔必齐河和额尔古纳河以东至海的整个黑龙江流域,乌苏里江流域的土地,全部属于中国;外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的地区,暂行存放,留待以后再议;凡一、二人越界捕猎或盗窃,立即械系,送回本国处罚,凡数十人结伙,持械越界、杀人掠夺者,捕拿送回本国,处以死刑;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可以过界往来互市;订约以前的逃人不必遣返,订约以后,两国不收逃犯。俄国人在雅克萨所建城障,应立即拆除,在此居住的俄国人,应全部迁回本土。《尼布楚条约》的内容,曾用满文、汉文、蒙文、俄文和拉丁文五种文字刻成了界碑。这个条约明确划分了中俄两国的东西边界,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沙俄同意把入侵雅克萨的军队撤回,清朝同意把贝加尔湖以东原属中国的尼布楚土地让给俄国。尼布楚条约是中俄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一个平等条约。
【尼布楚条约的各种文本】:
一、中方缮写的正式拉丁文本
当时会议上中俄双方各用拉丁文缮写条约,共同签字盖章,互相交换,这一文本是由中方缮写交给俄方的一份。下有中国政府七个谈判代表的满文签字,盖有“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的印章。俄方代表则在签署时耍了一个花招,用蜡油盖章。所以俄方盖章处只剩下两团污迹,图章已看不清楚。条约全文共有六条。
二、满文本
这是会议上由中方缮写交给俄方的文本,有中方签字盖章,但无俄方签字盖章。全文共八条,比正式文本多两条,正式文本的第一条,在满文本中分成第一、第二条;正式文本中第二条在满文本中分成第三、四条。
三、俄文本
这是会议上俄方缮写的文本,有俄方签字,但无中方的签字和印章。共六条,分段和正式文本亦有差异,正式文本的第一、二条,在俄文本中分作第一、二、三、六条,而正式文本中第三、六条,在俄文本中却被省略归并了,故俄文本仍为六条。
四、《清实录》著录汉文本
这是会议后,清政府根据满文本译出的,载于《清康熙实录》,卷一四三,第16至17页。《平定罗刹方略》、《大清一统志》等书所载均为实录本,共七条,译成汉文时省略了乌第河未定界一段和满文本中第八条“永远和好之处,奉行不得违误”等语。
五、徐元文汉文本
《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的第二年,清政府准备树立界碑,用汉、满、蒙、拉丁、俄五种文字将条约刻在碑上。刻碑汉文是由大学士徐元文根据《实录本》润色写定,前有徐元文所写序言。《清朝通志》《清朝经世文篇》《中俄约章会要》所载即为徐元文汉文本,共六条,其中《实录本》的第七条被合并于第五条中。
六、西清汉文本
19世纪初,西清从黑龙江当地人处得到一个条约的满文本,据以译成汉文,载于西清著《黑龙江外纪》一书中,共八条,内容与满文本符合。
七、徐日升文本
耶稣会传教士葡萄牙人徐日升担任中俄谈判中的译员。他在日记中用拉丁文记录了条约全文,共六条,与正式的拉丁文本几乎完全相同,仅正式文本第三条下半段遣还逃亡者的规定,在徐日升文本中写入第四条的上半段。
八、张诚法文本
谈判中另一译员、法国传教士张诚在日记中用法文记录了条约全文。共七条,与徐日升文本相近,但徐本中的第四条,在张本中分为两条。
【比较各种文本,有以下一些差异】:
关于额尔古纳河一段。俄文本中有额尔古纳“河源”字样,正式的拉丁文本和其他文本里都没有,应以正式文本为准。
关于乌第河一段,正式拉丁文本中写作“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满文本写作“惟乌第河以南,兴安岭以北中间所有地方河溪暂行存放”;俄文本写作“俄国所属乌第河和大清国所属靠近阿穆尔河之山岭之间。所有入海河流及其间一切土地,因钦差全权大臣未得划分此等土地之沙皇旨意,应暂行存放”;徐日升文本和张诚文本与正式拉丁文本相同;西清文本与满文本相同,《实录本》、徐元文汉文本则没有未定界的规定。寻绎文意,除俄文本中把乌第河说成“俄国所属”,据为俄国所有,并无根据外,其它文本和正式的拉丁文本实际上是并不矛盾的。正式文本中无“以南”、“以北”的字样,是笼统的写法,而满文本是详细的写法,更具体指明了这片未定界的位置,至于《实录本》和徐元文汉文本,则是在译成汉文时省略了这一条。应当指出,清政府是一直承认这片土地是未定界,它在1727年的《中俄恰克图界约》中公开地申明了这点。
关于刻碑一段。正式拉丁文本规定以华、俄、拉丁文刻碑,作为永久性的界标。俄文本中仅说:中国方面“如若在国境建立碑碣,刻写条文,以资纪念,亦可任便办理。”
关于译名,由于各种文本用不同的文字写成,因此译名出现了差异。如拉丁文本和满文本中的萨哈连乌拉,在汉文本中作黑龙江、俄文本中作石勒喀河;又如满文本、汉文本中的石大兴安岭,在拉丁文本、俄文本、法文本中作石山。这一类差异不会对条约的解释产生任务误解。
比较各种文本的差异,可以约略地看出条约文字形成的整个过程,以及中俄双方在条约最后写定以前,仍在就个别问题和条约的分段、顺序方面进行争执。当中俄双方在谈判中就条约基本内容和边界走向达成协议以后,两国代表团各自用满文和俄文起草了条约的草稿,这是满文本和俄文本的由来。关于边界的划分和雅克萨的归属,是谈判的主要问题,因此,满文本和俄文本的第一、二、三条都首先反映了这一谈判的主要内容,第四条以下,虽然大体上亦有协议,但并没有进行充分讨论。满文本和俄文本的差异,反映了两国代表团在谈判中强调的重点不同:中国方面,着重于防止俄国的再次入侵,所以满文本中把今后不得越界入侵的规定,突出地单独列在前面,而俄文本中这一规定却归并在最后一条内;俄国方面不肯交出根特木儿的家族,它又把商业利益看得非常重要,所以把不索还订约以前逃人及两国来往贸易的规定列在最前面。这种分段和排列顺序的差异,反映了两国的要求和强调重点不同。
正式的拉丁文本是在满文和俄文本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并不是单纯的译本,而是进一步谈判、妥协的结果,是最后形成的定本。它和满文本、俄文本都不完全相同。个别问题上的争执已经消除,而在分条、顺序方面则照顾了中俄双方的提法。如禁止越界入侵的规定,照顾中方的写法,不把这个规定单独列条,而归并在第二条内。又如,不索还订约以前的逃人和两国往来贸易的规定虽按照俄文本的写法,单独列条,但并没有放在优先的顺序上。
正式的拉丁文本是在满文本和俄文本的基础上,双方经过争论和进一步妥协,然后修改、润色,最后写定的文本。这个文本的全部内容,以至分条,顺序、措词都是两代表国共同同意的。由于会谈的最后阶段,对于条约文字的修改、润色、写定很仓促,正式文本写定以后,双方并没有把原来起草的满文稿本和俄文稿本再和正式文本逐条逐字地核正改定,或者只作了大体上的修改就作为会议上的副本而彼此交换。所以,这三种文本虽然在基本内容上是一致的,而个别问题以及分条、顺序、措词上存在着差异。
考察了《尼布楚条约》的各种文本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可以得出如下意见:
(一)尽管《尼布楚条约》的各种文本存在着差异,但拉丁文本是最后的定本,是经过两国代表团签字互换的正式文本,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各种文本中的一切差异都应以正式的拉丁文本为准。
(二)《尼布楚条约》各种文本中的内容及规定的边界线走向是明确的,并且也是一致的。差异仅在于个别细节及条约的分条、顺序、译名、措词上,但不会对条约的基本内容和边界走向产生任何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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