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认房认贷太恶心了

如题所述

1、上海目前施行认房认贷的政策。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如果贷款申请人在本市已有一套住宅,或是在本市无住房,但是有商业或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申请商业贷款或是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购买的是普通住宅,其首付比例为50%;如果购买的是非普通住宅,其首付比例70%。如果贷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3、由于这一政策的推出,不少想要在上海购房的朋友都望而却步,甚至有些是刚需换房的朋友,由于首付比例过高,延缓了换房计划,怪不得很多人说上海认房认贷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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