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购货方并且是一般纳税人,2011年4月销货方给我开了两单普票,但同时由于我司搬迁,更换公司地址,然后手续都作废了,2011年7月新下来的税号也变化了,这是我能要求销货方把普票冲红开专用发票吗?还有就是销货方在11年5月分之后的发票开的都是增值税的,但是这是我的首席都在变更过程中,所以销货方在5月份到7月份的开的都是专用发票,7月末新手续下来后税号变化了,专用发票认证不了,这样的事能不能要求销货方给我冲红从新开现在手续对应的专用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