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何时确认收入,以及如何把握进项发票金额的问题

我公司本月外销一批货物,钱已收回,但是是还没有信息,负责这一块的人说下月才有信息,才能去税局办理退税手续,我是新手,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问:
本月做收入的账不?做应退税账不?
如果做了,而税局那还没办手续,那么本月出的报表上有应退税的信息是不是税局那申报时要过不去了?
是不是得等他手续都办了我才可以做收入???收入做在下月不违法吗?

另个问题,我们办退税的人说可以根据换汇成本来协调进货企业给开进项票,那么,可能出现购货成本大于收入,这样税局会退税吗?听说外贸企业可以这样做,有个什么5-8的换汇范围,

盼回答,急!!!!感谢了!!!

根据收入确认的原则,一旦商品的所有权以及风险和收益实现了转移,即应当确认收入,根据你的情况,在如果出口合同中没有其他的限制性条款的话,收到货款时就是应该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是办理出口退税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并不是说确认收入之后就必须马上办理出口退税,只要能在出口之日起90天内准备好出口退税所需的所有材料即可办理退税,帐务处理也应在向税务机关递交退税申请材料之后做。

对于进项发票金额的确认好像与出口价没什么关系吧,企业只需要根据国内采购合同上的金额要求对方开票即可了,反倒是在确定出口价格时,应避免定价过低或过高导致换汇成本超出合理范围的现象,否则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还必须对不合理换汇成本单独做出说明,这样会比较麻烦,也会影响到退税款的及时收回,但一般情况下,只要企业能够对不合理换汇成本给出一个合理解释,税务局是会受理这笔退税并返还退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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