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和销售产品时的销项税额抵扣结转时的账务如何处理?

比如:购材料22000元,进项税额 3740,
那么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22000
应缴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3740
贷:预付账款 25740
销售产品38200 销项税额 6494
借:预收账款 44694
贷:主营业务收入 38200
应缴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6494

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754
贷:应缴税金-未交税金 2754

结转时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税金”属于资产负债表项目,但不是应交税费下的明细科目。
会计制度规定:应交的税金以及税务部门代为征收的费用,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现在好象没有“应缴税金”这个科目了,现在的“应交税费”比原来的“应交税金”范围更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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