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天津市塘沽区中考后发录取通知书时间?

塘沽一中发通知书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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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招录取答考生问
发布时间:07年07月11日

(通讯员 李方)
1、今年参加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学校有哪些类别?
今年参加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学校类别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等。
2、今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2007年,我市安排高中阶段教育本市生源招生计划为10.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6.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4万人(普通中专、职业高中2.9万人,技工学校1.1万人),其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3507人;另安排部分五年制高职计划。从计划安排看,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要希望继续升学,在高中阶段都有学可上。
3、今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市内六区的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面向市内六区招生。市内六区的一般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生。市内六区以外区县的高中学校原则上只面向本区县招生。规定范围内的市内六区示范性高中学校试行招收部分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高级中等学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范围招生。
4、考生如何填报高级中等学校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考生须按招生简章和志愿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志愿表。志愿表设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等志愿栏。考生填报志愿时先选择志愿类别,考生选择志愿类别不受限制。每类志愿可按规定填若干志愿学校。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影响其它类别学校录取。未被“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不影响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在津参加学业考试的外省市学生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可填报“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等志愿。
填报志愿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统一进行。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组织填报志愿。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所回区县中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5、今年中招集中录取工作将分几个阶段进行?各采取什么投档方式?
首先进行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随后进行的中招集中录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普通高中录取阶段;“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阶段;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
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分别按志愿校投档(其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按志愿专业投档),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切块投档的办法。
为搞好体育运动后备人才和艺术特长生的培养工作,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可按计划并依据学生志愿和经市教委有关部门测试认定的体育运动后备人才和艺术特长生证明(证书),对报考本校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市内六区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院 组织进行。
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
其他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区县中招办在市中招办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区县组织录取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县招生。
6、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什么录取原则和办法?
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⑴美术高中录取办法:
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⑵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⑶技工学校录取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的录取办法相同。
凡没有按规定经所在学校、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报名的学生,各招生学校不予录取。
未被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录取。
7、今年本市市内六区部分示范性高中试点招收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初中毕业生工作有何要求?
经市教委批准,今年参加试点的示范性高中学校包括: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四十五中学、瑞景中学、民族中学。上述试点学校面向滨海三区、新四区、二区三县、天津铁厂、大港油田、开发区招生。民族中学面向上述范围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其中:滨海三区、新四区、二区三县,每区县对上述试点学校的报档名额各为2人;大港油田、开发区,对上述试点学校的报档名额各为1人;天津铁厂对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四十五中学的报档名额各为1人。
上述区县的考生自主填报上述学校中的一个学校志愿,并注明是否择校。各区县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在本区县的招生报档计划和考生升学总成绩择优报档。市中招办将市内六区有关考生信息和上述考生信息汇总,按照试点学校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录取原则统一排序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回原区县,按所填报志愿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8、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及特长生和政策照顾对象在升学中有哪些加分规定?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今年继续执行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德育、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优秀生、特长生的加分政策。继续执行对初中毕业生中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升学加分政策。具体规定是:
2006年至2007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
2006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以及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的优秀生、特长生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
初中毕业生中的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
9、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在升学中有哪些政策优待?
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今年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符合条件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升学中给予政策优待。具体规定是:
烈士子女在升学时降20分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对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录取。
凡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0、对于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或既符合加分条件又符合优待条件的考生能否累计加分?
凡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一次。对于既符合加分条件,又符合升学优待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加分或升学优待。
11、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录取顺序的办法
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升学成绩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2006—2007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12、我市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招收学生运动员有何规定?
凡符合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前八名,市级体育竞赛前六名,区县级体育竞赛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凡报考球类项目的学生,篮球、排球项目:原则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女生身高168 cm以上;其他球类项目:原则上男生身高170 cm以上,女生身高160 cm以上。
学生须按规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初试和市教委体卫艺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考生根据个人的意愿和条件,可选报国家级或市级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一所。
考生可跨区县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凡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志愿栏”首位。
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列入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
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所报考的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13、今年我市部分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有何规定?
符合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本市2006至2007学年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名。
招生门类包括:声乐、器乐(包括民乐和西乐)、舞蹈、绘画(包括国画和西画)、书法。
学生须按规定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报名。
符合天津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志愿栏”首位。
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列入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
凡符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经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盖章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14、市内六区考生如何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
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市内六区使用)设置三个志愿栏。每个志愿栏均对应一个录取阶段。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阶段录取均依据志愿顺序进行。
⑵考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可填报9所普通高中志愿校,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具体办法是:
①“9所市重点高中”一栏,可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二中、天津三中、天津七中、天津中学9所学校和实验中学王克昌班/中外合作双语班、天津二中体校班中选报2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②“其他市、区重点高中”一栏,可从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区属市重点和区重点学校中选报4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③“民办、体制改革高中或本区一般高中”一栏,可从面向本区招生的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或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高中学校中选报3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一般高中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④考生选报择校志愿,须将一个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填写在同一志愿格中,填写时在志愿校名后加“(择)”字样,并把代码第一位的“1”改写为“9”。若将一个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做为两个单独志愿分开填写,则后面填写的那个志愿无效(实验中学王克昌班/中外合作双语班填报办法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在有择校计划的普通高中校录取时,是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先录该校计划生,后录该校择校生的顺序连续进行的,考生若是将该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做为两个单独志愿分开填写,既使后一志愿升学成绩高于该校择校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也不再予以录取。
⑶考生在“‘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高级技校志愿”栏内可分别填报:
①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3个专业志愿,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②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志愿。报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⑷考生在“其他中职学校志愿”栏内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报考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一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填报同类别的2所志愿校,填写时先要在“( )类中职学校”的括号中填写学校类别,然后再填写该类的志愿校。
本志愿栏设有是否服从分配的选择,考生可根据意愿填写“是”或“否”。市中招办将在本志愿栏的各类学校中统一调配服从分配的考生。
15、市内六区以外区县考生如何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
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市内六区以外区县使用)设置三个志愿栏。每个志愿栏均对应一个录取阶段。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阶段录取均依据志愿顺序进行。
⑵考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栏内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志愿栏设市内六区部分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校两栏,考生可按照本区县中招办规定的办法在“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填报市内六区部分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校,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⑶考生在“‘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高级技校志愿”栏可分别填报:
①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报考“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3个专业志愿,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②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志愿。报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⑷考生在“其他中职学校志愿”栏内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报考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一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填报同类别的2所志愿校,填写时先要在“( )类中职学校”的括号中填写学校类别,然后再填写该类的志愿校。
本志愿栏设有是否服从分配的选择,考生可根据意愿填写“是”或“否”。市中招办将在本志愿栏的各类学校中统一调配服从分配的考生。
16、考生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应注意哪些事项?
⑴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今年的中招政策、办法和计划,并经慎重考虑再填报志愿。因志愿填报不当或有误造成的后果应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⑵考生及其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自主选择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意见只能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多的选报志愿并保持志愿的适当梯度,以便增加录取的机会。凡因填报志愿过少或梯度不够造成落榜的,责任由考生及其家长承担。
⑷考生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又因本人条件未达到志愿学校录取标准而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只能争取参加中职学校录取。
⑸《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必须有考生和家长的签字,确认对所填报内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限制或替代考生填报志愿。
17、参加学业考试但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或学业考试缺考的考生如何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根据市教委的决定,各区县教育局将组织参加学业考试但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学业考试缺考的学生参加具有初中毕业考试性质的补考。补考学生经本区县教育局确认具有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按要求填报中招志愿。补考学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和“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
18、外地户口在津借读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津升学有何规定?
2007年5月12日前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且已在我市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津参加学业考试后,按规定只能报考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子女,在津参加学业考试后,按天津市有关规定可以报考天津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19、今年大港区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回户籍区县升学和其他区县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回大港区升学有何要求?
凡4月20日前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回大港区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大港区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持《2007年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回户籍区县升学审核表》到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盖章,然后持该表、报名表、户口簿和学业考试成绩单于7月14日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填报志愿手续。
20、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有哪些要求?
⑴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自愿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持本人户口册和初中、高中毕业证书或有关证明,到愿意就读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⑵外地应届、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册和初中或高中毕业证,到选定的中职学校注册报名。
⑶各招生校需审查报名学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并根据录取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测试,确认合格后,方可到市中招办办理审核录取手续。
⑷招生学校负责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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