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用完了去大厅领取流程

如题所述

发票用完后领发票方法:

1、首先,在电脑上代开浏览器搜索当地的电子税务局官网,例如重庆市电子税务局;

2、进入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首页之后,点击”要办税“;

3、在出现的登陆框里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4、登录进入之后,点击页面左侧任务框里的“发票办理”;

5、在上牌出现的菜单栏里点击”发票领用“;

6、进入发票领用信息填写界面,选择发票领取方式,可以选择邮寄,也可以选择现场大厅领取;

7、选择好领取发票的方式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新增”;

8、页面会弹出可以领购发票的信息,包括发票种类、可领用数量(可领用数量是在发票核定的范围内,且提交验旧成功的数量来决定的);

9、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情况对“申请领用数量”进行修改,修改成需要领用数量,例如可以领用30份,但暂时只需要20份,则可以在申请领用数量处修改为10份;

10、选择好发票种类和申请领用数量后,点击页面右下方的“提交”;

11、然后,确认收件地址。页面这时会直接弹出公司的经营和注册地址,勾选其中一个地址作为邮寄地址,勾选后点击“保存”;

12、页面会弹出“申请成功等待受理”的提示,点击“确定”。等待税局审核后,就会把申请的发票以快件方式邮寄给纳税人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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