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为什么压着购房合同不给?

如题所述

售楼部压着购房合同不给是因为开发商需要将合同拿到总部盖章,并且还需要到房管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等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预、销售的商品房应该在签订合同的30天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会签订4到6份的购房合同,一份由银行备案,一份为房管局备案,一份由业主保存,其他的归开发商。通常购房合同备案之后,开发商会通知购房者拿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拿到的时间

购房合同是当时签了就有一份是属于业主自己的,而且备案时间有长短,一般是1到3个月,如果是按揭的话,签的合同应该是4到6份,其中一份为房管局备案,一份为银行备案,一份为业主,其他未开发商,当时首付交完,双方签字盖章就应该拿一份给业主。

购房合同不备案是有一定风险的,还是建议购房者办理备案。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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