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你的继父和他的女儿没有继承的问题。继承只发生在10年前你父亲去世的时候。至于你继父对这两套房产有没有所有权,关键看你父亲去世的时候这两套房产由谁继承,产权归谁所有。如果当时由你母亲继承,则在你母亲与你继父结婚之后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继父为共同所有人。如果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由你母亲继承,那你继父无产权;如果你母亲继承了一部分,你继承了一部分,或者还有其他人继承了一部分,则你继父只对你母亲继承的那一部分有共同财产权。你继父的女儿与这两套房产应该扯不上关系。
追问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很突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这两套房产的房产证上的所有人的名字依然是我父亲,这样的话我继父还有所有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