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民国海军

如题所述

中华民国海军的建立和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起始于清末海军的基础之上。1911年武昌起义后,清政府海军部分舰船起义,为中华民国海军的创建奠定了基础。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设立海军部,相继编组了第1、第2舰队和练习舰队,总计拥有舰艇40余艘,总排水量约4万吨。海军部对清末的海军学堂进行了调整,如江南水师学堂改为南京海军军官学校等,同时接收和改组了多个船坞和学堂。


1917年7月后,海军分裂为北洋政府海军和广州革命政府海军,期间北洋政府海军在刘冠雄任内重组舰艇,设立了海军飞机工程处。广州革命政府海军则由程璧光任海军总长,其舰队在护法战争中发挥了作用。1927年,随着北洋政府海军的瓦解和国民革命军的壮大,广州革命政府海军改组为国民政府海军,参与了北伐和沿海防务。


东北海军在奉系军阀统治下逐渐形成,张作霖时期成立了航警处和东北海军司令部,逐渐发展为一支规模较大的海军力量。1929年,国民政府海军部扩大规模,直属多个舰队和相关部门,海军规模有所扩大。抗日战争期间,海军在海上防御和阻击日军方面进行了努力,但最终因战局不利,海军实力严重削弱。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重建海军,接收日军和盟军舰艇,并在国内外设立了多个基地和训练机构,海军力量得以重建。然而,解放战争期间,海军在内战和支援陆军行动中表现各异,部分舰艇起义或被收编,最终大部分舰艇流散至台湾。




扩展资料

海军指的是一个国家对海上军事和防御的全部军事组织,包括船只,人员和海军机构。在海上作战的军队,通常由水面舰艇、潜艇、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及各专业部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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