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专项附加扣除

如题所述

个税抵扣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应纳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6个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小编归纳,通过以上关于个税抵扣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个税抵扣专项附加扣除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