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八条的规定,申请田径裁判证办法和要求如下:
1、具备申请技术等级条件的裁判员,应由本人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和当地该项运动协会裁判委员会(小组)签署意见,报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体委审批。
2、国家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除进行必要的考核外,还须经过考试。国家级裁判员的考试,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负责;一级裁判员的考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单项运动协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
考试科目和办法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根据规定条件统一制订。
扩展资料:
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
1、 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内容分别为:竞赛规则、裁判法和临场执裁考核和职业道德的考察。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应当加试英语或该运动项目的国际工作语言,作为资格认证的参考。
根据各运动项目裁判工作的需要,晋升国家级、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可增加专项体能的考核内容。
2、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能够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3、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本项目三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