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超过20%的长期股权投资,何种情况下可以成本法核算?

持股比例40%,董事会席位15位有3位,可以成本法核算吗?

一般在判断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时判断的标准是公司对另一家公司的控股权。持股比例在》=20%并且《=50%是采用权益法(企业另一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当持股比例超过50%,或者小于20%并且该股份在公开市场上没有报价,这时采用成本法核算。
有无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也是在股权比例上。但是也有持股比例达不到50%但采用成本法的例子,这就是依据会计中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比如虽然持股比例达不到50%,但是:1、在关联企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拥有一半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者2、依据能够任免关联企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大部分成员;或者3、可以控制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表决权资本半数以上;或者4、依据章程,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获得关联企业50%级以上的股份等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14
①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计入投资损益(确认损失时,长投减记至零为限);权益法下分回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②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
第2个回答  2011-10-29
没有达到控制的条件,只具有重大影响,只能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第3个回答  2011-10-26
达到控制时以成本法核算追问

持股比例是39%,而且被关注的是合并报表,子公司在合并报表里也是以权益利润影响利润表的。

追答

没其他因素的话按权益法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28
抱歉,这个领域,我不熟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