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谁更重要?

如题所述

道德更重要。

法律与道德不是谁更大谁更小的关系,而是法律是有边界的,有些严重违背道德的事情,法律是不处理的。

法律之所以不插手一些道德,原因有多种,譬如说效率问题,如追诉期。譬如说取证难以及很难强制执行,如情感问题等等等等。

用经济学视角来看,法律之所以不管辖一些明显很缺德的行为是因为效率问题,即管了会产生比不管更多的麻烦。法律并不是不计代价追求公义,如果追求公义引起的麻烦比消除的麻烦多,法律就放弃追求公义。

所以,立法与司法工作者会故意放过几类特别缺德的人和事。如果你明白国家在追求仁义道德的时候也要讲收益大于成本,就会理解为何法律基本不插手“始乱终弃”这种问题。


总而言之,法律边界的基本法律插手的收益、成本的对比(此处的收益、成本请按照广义理解)。

扩展资料:

对于普通善良老百姓而言,我们一方面要懂得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武器,一方面要懂得法律并不插手所有的严重败德行为。对于法律不管的区域,千万要小心(有些家长反复叮嘱女儿不要被骗色就是因为被骗色法律不管)。


对于道德不好但是懂法的人来说,他可以专门找法律不插手的领域干一些败德的事情,如果被害方行私刑报复,反而是被害方触犯法律。

所以在法律管得到与管不到的地方都舍不得伤害别人,才是真善良。有些人觉得中国人很注重私德很傻X,其实不然,在法律不插手的领域还是不伤害人才是真君子,这就是中国人注重私德的原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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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1

法律和道德一样重要。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理学中一个历久弥新的问题,许多法理学教科书均有专章讨论这一问题。在古代,古希腊哲学中就有正义与美德之争,我国先秦时期也有德治与法治之争。这些争论其实都与这一问题有关。

无论西方柏拉图式的道德理想主义,还是我国儒家为万世开太平的高远追求,都把道德摆在首位,主张以德立国创制、以德生成社会、以德化育万民;认为依靠道德就能构建一个美好社会,法律规则不过是道德的附属物,是用于规范与惩戒不轨行为的,只要人人在道德上成为完善的人,就不需要法律规则。

这种道德至上主义从逻辑上看似乎是自洽的,问题在于这样的道德社会只存在于理想中,现实中又何曾有过?当然,我们不排除任何时代都有一些道德高尚之人,他们熠熠生辉,成为人们的楷模。但我们也要承认,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无法成为道德完人。

正是这些普通人成为历史人群或现世人群的主流。对于这样一个“主流”,仅仅依靠道德显然难以建成一个有序、美好的社会。

对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来说,提升人们的道德修养十分重要,制定法律规则同样重要。法律与道德二者各有各的边界,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它们有各自发挥作用的范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不能简单偏重于某一个方面。

对于法律规则来说,无论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还是社会习俗演化而成的法律,都适用于社会公共行为领域。在法律规则管辖的公共领域,维护社会正义、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权利是根本要求。

而道德更多涉及个人内心的自我修为,它可以高标特立,但只能针对自己,不能强迫他人。因此,法律以公共利益为指针,道德以效法圣贤为理想;法律讲求的是底线正义,道德追求的是高尚人格。

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律能够为社会道德的生成提供有益制度构架,为个人道德培育提供良好生活环境。法律固然不是道德,但能够净化人们的内心,让人们激浊扬清、去恶存善。

因此,虽然法律规则不等同于道德良知,但可以培育和激发人们的道德良知。一个社会,如果人人都讲规则,都按照法律规则处事,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不坏的社会,虽然可能还不是一个美好的社会。

而法律要深入人心、发挥作用,也必须符合社会的道德追求。换言之,法律规则要有道德性。这个道德性不是法律规则自身生长出来的,而是法律规则吸收了道德理念,从而彰显一个社会的道德价值。

与此同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提升,可以使人们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弘扬社会公序良俗,自觉遵守法律。另外,实践中被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也可能上升为法律规则。

可见,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我们不能简单地分割或统合。使二者绝缘甚至截然对立起来肯定不行,但混同乱用的做法也行不通。应当明确,依靠法律所建立的正义秩序,是任何一个社会都离不开的基础。

今天,我们既要赞美道德,更要信奉法律。法律并不排斥道德,相反,它可以促成道德生长。这个促成不是代替,而是为道德提供一个制度环境。一个法治昌明的社会,才有望成为一个道德纯净的社会。

就像是一片良莠不齐的草地,法治犹如一个农夫,用猎枪抵御强权的侵夺,用镰刀去除蔓生的杂草。这样,美丽的道德之花才会芬芳开放。 

扩展资料:

相关报道:

法律不是万能的,在法律不完善或者缺失的情况下,道德应该成为我们内心的价值判断标准。法律和道德相互碰撞和融合是内在的规律,而核心应该落在社会个体的自律、自觉和对德行的遵从

《论语·为政》中记载:“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表明,刑政固然有治理国家的功效,但却无法使社会大众获得善良;一个安定有序的国家必然将法律与道德并重,只重其一难成气候。

实际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早已是人类历史发展史中老生常谈的话题。法律在与其他事物交融与碰撞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对人类的法制建设和社会和谐有着重要影响。在法律还没有产生之前,人们依靠社会习俗、习惯来规范行为。

法律是建立在社会道德的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故二者的产生有母子衍生的关系。在当今的社会状态下,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的关系基本不会改变。孟子曾经说“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其原因就在于此。

道德是人们内心的行为准则,通过人们的内在意识影响人们的行为,需要人们自觉自愿地遵守,不具强制性。而法律是社会强制性的规范准则,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施行于社会的行为规范。法律作为最低限度的道德,本身应当具有善的意旨,是人们应当遵守的起码价值标准。

关于法律和道德的区分原则,日本十九世纪末旧派刑法学家泷川幸辰曾有过论述:“在社会价值标准的考量中,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那部分就是法律;依靠个人的内心期待实现的那部分就是道德。”

这是一句极其简单的话,并不难理解,但它却向我们昭示一个深刻的道理:国家治理过分强调刚性规制,社会就会变得死气沉沉,也容易产生来自底层的反抗;

而过分专注于柔性指引又会使治理国家的方案难以落实,使整个社会丧失合理的预期,最终也将很难获得进步,因此,刚柔相济才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法律与道德不能分道扬镳,更不能相互对立,而应当相互补充、浑然交融。

法律与道德向来是相互合作的。我国古代儒学家就特别注重德的作用,强调礼法并治。孔子主张德治,“以政为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这一思想为几千年的封建王朝所采纳,证明了其强大的生命力。秦王朝只重视“治政以法”,焚书坑儒,虽大统于一时,但终归迫使老百姓揭竿而起。历史已经很明了地向主政者发出警示:在强调法的重要性的同时,德也同样不能忽视。

在当今商品经济的大潮下,我们似乎只重视法律的作用,而越来越忽视道德的存在。依法治国作为社会的主流意识的思路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人是法律的制定者,必定有所不足,这是人的认识局限性使然。

道德可以弥补法律之不足,其作用应引起人们重视。市场化的浪潮下,人们的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越来越明显,社会存在一种道德漏洞和缺失,与社会的发展极不相称,这时候就需要法律在一定的道德领域施以合理的规制。

当然,法律与道德的碰撞并不意味着二者的相互排斥,却恰恰可以看做是二者交融过程中的磨合和借鉴。

如果把法律看做是武者,把道德看做是文人,则二者之间的微妙关系有如和珅和纪晓岚一样:和珅再怎么强势有时候也需要纪晓岚的不温不火式微调和,纪晓岚再怎么足智多谋有时候也需要和珅的果敢强硬适度平衡。法律和道德只有相互补充,才能真正描绘出社会治理的绝佳蓝图。

法律不是万能的,在法律不完善或者缺失的情况下,道德应该成为我们内心的价值判断标准。法律和道德相互碰撞和融合是内在的规律,而核心应该落在社会个体的自律、自觉和对德行的遵从。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大家手笔:法律与道德不可偏废

人民网-法律与道德的碰撞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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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0-26
道德更重要,道德涉及的面广。
法律与道德虽然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某些方面具有共同之处,但二者毕竟属于不同的上层建筑,不能将法律完全等同于道德,当然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如果把所有的道德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那么法典便成了道德法典,这恰恰不利于人类的进步,因此法律与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历史与方式不同,从产生的历史过程看,法律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而道德风俗则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任何社会都有的行为准则,另外,道德随民族,种族,宗教,习俗的不同而不同,而法律在一国或一定区域内,则是统一的,从他们产生的方式看,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才能将本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而道德则是由人民长期的生活习惯转化而来,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更多的依靠社会舆论和人民内心的信念良知来遵守[3]。

第二,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有多种情况:(1)道德所否定的法律也是禁止的。如杀人,放火,投毒等一系列犯罪行为。(2)某些道德规范不否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过失犯罪。(3)道德规范所肯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在封建社会哈姆雷特式的人物,或是反抗统治阶级的恶法。(4)道德上不提倡,法律却许可,如:离婚,但是如果一个人长期受家庭暴力迫害而提出离婚,现代法律和道德都是支持的。

综上所述,法律与道德所调整和适用的范围,有相互重合的部分,也有相互矛盾的部分,单就与道德相关的法律而言,这一部分一般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遵守这些法律规定,是道德的起码义务,但是法律不干预或是无法干预道德可以干预。如个人操守品质或是人际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适用的范围比法律广。那些与道德无关的法律,非道德所能调整,只能由法律调整。如新崛起的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环保法,有的只是程序性的规定,与道德关系较少,或是没有关系,这些法律不像刑法那样仅凭道德就可以判断,因此,从这方面看,法律所调整的范围比道德广。当然,在调整人与自然的法律中,如环保法,并非完全与道德无关,由于环境的污染,生态平衡的破坏,人对自然的态度被认为是一个新的道德问题。如乱砍滥伐,大气污染等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为道德舆论所谴责。总之法律和道德都随人类生产生活所需要的发展,调整的范围日益扩大。最后,后果不同,违法道德无非引起两种后果,一是惩罚,在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只有道德风俗习惯,原始社会人们自然部落都会形成一些禁忌,他们视违反禁忌为罪,对违反者往往施以各种各样的惩罚,如忏悔,驱逐。二是良心的谴责和社会舆论压力,每个人的良心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如果个人不存在这种良心,甚至无视社会舆论,那么道德规范自然无效。例如,面对一个落水者,一个人有能力抢救而不去实施抢救,如果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无不妥,那么道德对他而言就失去了作用。有时候个人的良心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而在另一时期,而在另一时期又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而法律则不同,它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当个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不必考虑违法主体的承受能力,只需根据准则适用法律,做出评价而已,违反法律就要承担法律后果,受法律制裁。道德与法律的区别并非完全在强制力的有无,道德的强制力,可以借助社会无形的压力,迫使人民履行道德义务。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说明,法律不是万能的,保障法律实施的强制手段也不是万能的。法律其固有的局限和短处,需要由道德辅助和补充,我们要充分利用法律与道德两种机制加以调整,以形成和维护有序高效公正自由博爱的社会生活方式[4]。
第3个回答  2011-10-26
法律更重要,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这是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字表意义。他内在的因果关系,在一定层面上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人们将其引伸到待人、接物、处事的方方面面,循循善诱,教导后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逐渐成为传统文化中的一句“至理”格言。
诚然,综观古今,在国,规矩可以理解为遵纪守法,持诚守信,其方圆可谓昌盛繁荣、稳定安泰;在家,规矩可理解为尊老爱幼,守孝尚德,其方圆可谓幸福安康,和谐美满;在文,尚体格而神韵致;在武,复套路而功力凝……游戏必有规矩,乐其中也因其所乐。砖模成砖,成就了高楼大厦;标准作业,成就了工业文明,这正是规矩的魅力所在。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同样重要。
道德高于法律,道德规范人们的意识。
法律是道德的最后防线,法律保护人们的道德底线。
这两个根本无法比较谁更重要。只能说都很重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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