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警察却说是互相殴打

如题所述

  首先应界定那三个人是否在进行不法侵害,如若不然不管谁先动手都属于斗殴行为。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符合四个条件: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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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7
这就要看你们之间的打架是什么原因了。1.如果是你挑拨,引诱起来的,那就不能算作正当防卫。这是有预谋的不法侵害。2.如果是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和非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及相应结果。因而根本不存在正当防卫。尽管在侵害对方有时间上的先后之分,侵害结果又轻重之分,当双方都不存在正当防卫,双方都应对自己的非法侵害负法律责任。这也就算是相互斗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31
社会太黑了不要相信警察 别人打你你不还手就等着被打死 还了手就判你互相殴打,那是以为他们有关系,妈的这个社会 没钱没关系就只有被欺负的份
第3个回答  2011-11-04
呵呵,猜也猜到是什么情况了。
法律上正当防卫有这么几个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必须具备当场性,事后则是报复性质的故意伤害;侵害必须现实,否则则是假想防卫;侵害必须具备不法性,如果你们是几个人商量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当然是互相斗殴。
第4个回答  2011-11-04
肯定得有原因啊 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就打你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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