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给第三方支付员工的净收入 代缴个税金额,由第三方代缴个税后代发员工。已知应付部门已经做账借:预付款 贷:银行存款,发票滞后一个月开具给我司。工资计提部分已做帐借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包括了该员工的和其他非代发的。月底支付工资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由于实际付款不包括之前预付给第三方部分所以这么做以后应付薪酬科目有余额,个税计提科目也有差额。现在要求月末应付职工薪酬调平没有余额,因为我们实际已经支付了,我之前的做法是根据应付部门所有预付款预提费用之后借应付职工薪酬贷计提的部分费用,但是这样感觉不对。理论上贷方是否应该挂预付款呢,现在如果由于系统限制我没有办法用预付款这个科目只有应付部门可以输,那么可以挂一个其他预收类似的科目?我稍微整理了下,放在图片了,求高手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