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欠了我4万块钱,我去找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到了时间对方还是没钱还,那该怎么办?能不能拘留他?

如题所述

1、如果对方是有钱恶意不还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拘留。如果能查出他有除生活必需外的其他财产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或拍卖。
2、如果对方是欠钱实在还不起的话,是不可以拘留的。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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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3
如果被执行人有钱恶意不还,法院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最长时间为15日。追问

但是如果不是恶意的,是真的拿不出钱来还我的话,那该怎么办啊?

追答

那就没有办法,只能写还款协议,等有钱了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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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被执行人有钱恶意不还,法院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最长时间为15日。如果是欠钱实在还不起的话,是不可以拘留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内。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10-20
首先搞清楚他是否真的没有钱还,还是想赖账?如果对方有财产(比如房子、车子等)就可以提供证据要求法院查封他的财产,在进行拍卖,现在老赖多,都想赖账。你来真的他就会还了。
第4个回答  2011-10-20
看他是否真的没有钱还,还是想赖账?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以提供证据要求法院查封他的财产,现在老赖多,都想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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