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已迁到城市,主动要求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有实行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各地的补偿标准不同。像泸县就规定: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拆除补偿

1.有合法来源手续的,或颁发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合法面积进行补偿;

2.符合建房条件,但因特殊原因至今未获取批准手续的,按规定的标准面积进行补偿;

3.符合建房条件,但因个人未申请报批属未批先建,已处罚的,按规定的标准面积进行补偿;

4.“一户多宅”全部拆除的,确定一处主体房屋的合法面积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为:砖混及以上结构45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380元/平方米、土瓦及以下结构300元/平方米。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拆除残值补助,宅基地无偿收归集体

1.超面积建房部分,已处罚的;

2.村民出售宅基地及房屋后新修建无审批手续,已处罚的;

3.“一户多宅”全部拆除的,合法部分补偿后,剩余的其他房屋;

4.“一户多宅”退出多余空闲宅基地的。

补助标准为:砖混及以上结构10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80元/平方米、土瓦及以下结构60元/平方米。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拆除房屋补偿(补助)

1.主体墙已倒塌不具备住房必备条件的;

2.凡属违法用地已处理为应当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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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5
这要看当地政府的征迁标准了,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你可以到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是乡镇政府咨询一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1-22
地区不同,房屋建造结构不同,地理位置不同,补偿费用都是不同的,建议先咨询征收部门,再根据不合理的地方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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