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约法》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利作了哪些限定?其目的是什么?结局如何?

如题所述

?限定:参议院有权弹劝总统;最高法院有权审判总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
目的: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
结局:1914年袁世凯颁布独裁专制的《中华民国约法》,废除了《临时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1915年复辟帝制。 2、阅读下列材料: 1、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2、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3、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4、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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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31
为了窃取革命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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