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嫁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正式离婚前女方是否可以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嫁状拿走?

是否可以追究女方责任?

可以,女方嫁妆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那部分系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有待界定,所以正式离婚前女方不可以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嫁状拿走。如有需求请咨询专业律师。追问

你好!谢谢你的回答。还想问下,如果男女方和男方父母住一起,女方拿嫁状时,父母知道,但男方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可向女方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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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30
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嫁妆是女方个人收入、积蓄或者以个人收入、积蓄购置的物品,那么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女方父母赠与的钱和物作为嫁妆,那么还要区分两种情况,从本质上说,嫁妆是财产的赠与,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女方父母在赠与嫁妆时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个人,那么该嫁妆仍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说明,那么嫁妆属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应共同决定对其处理,女方擅自把原来的嫁妆进行转移,是对共有财产权的侵犯,男方有权依法请求让女方返还或者折价赔偿!追问

你好!谢谢你的回咱答。如果是和父母一起住,父母当时知情,但男方本人不知情是否可以呢?

追答

你所说的知情是知道什么情况?详细点

追问

就是说,当时女方在搬东西时,男方父母知道但男方本人不知道

追答

这跟知道不知道没有关系,也跟他的父母没有什么关系,这笔财产只属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只有你们才有处分、支配的权利。一方要是不同意,而一房私自将共同财产处理了,在法律上是要承担返还或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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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0-30
通常来说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在离婚前转移这部分共同财产的,可请求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或折价赔偿。追问

你好! 可是我跟女方联系过,她说咨询过这个问题,说嫁状属于个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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