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可以去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最终抚养权归男方的话,女方也是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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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6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会有以下两种情况:一、如果是女方不要抚养权,而您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愿。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母亲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而父亲也有抚养孩子的意愿,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参照当事人的意思判决子女由男方抚养。二、如果你们双方离婚时都不愿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后,可再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二是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么何为“有能力有条件”?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能够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综合孩子年龄,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可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已有生效判决判定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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