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我在大连开发区工作,2月份就开始放假了,可是除了给我们交养老之外不给我们开工资,我想问问谁知道这方面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该怎么办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十三条规定。

2、放假的第一个月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工资。

3、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支付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4、在此期间,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当由双方继续缴纳。

扩展资料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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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5

    公司必须支付放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是有法律依据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期周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由于公司停工放假并非是员工的原因,故公司在1个工资支付期周内,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

参考资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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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03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在努力拼搏的你们,要搞清楚哦

第3个回答  2011-11-01
你好!放假期间双方之间应当签订待岗协议,约定在此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国家规定,放假的第一个月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支付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在此期间,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当由双方继续缴纳。如果你单位的做法不符合以上规定,就是不合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6-10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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