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国开的学位?

国开要拿学位证需要额外考哪些课程?

每个学校要求不同,大致为所修课程不挂科,均分在75以上,并且通过学位英语测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07
国家开放大学长期以来一直与普通高校合作开展学位授予工作,但自身并没有学位授予权。为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进行了长期艰辛的探索,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大大推进了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进程。
2011年,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学位申请工作驶上了快车道。在长达4年的申请过程中,国家开放大学先后与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职成司、北京市学位办、北京市教育评估院等多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数十次沟通请示,提交了十余份申请报告。2011年,教育部党组会议最终同意赋予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权。2012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同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国家开放大学的批复》(教发函[2012]103号),明确规定国家开放大学可授予学士学位。2014年北京市学位办委托北京教育评估院对国家开放大学进行多次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指标体系及审核标准”。2015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国家开放大学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申请评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函》(学位办[2015]12号)。
2015年5月28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在国家开放大学五棵松校区召开了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专家评审会。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支撑材料和座谈等环节,一致认为,国家开放大学及五个申请学士学位的专业具备了授予学士学位单位及专业的条件,同意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专业。
成功获得单位和各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5年7月19日,第四届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国家开放大学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7月22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批准国家开放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通知》(京学位[2015]1号),批准国家开放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5个学位授予专业。
杨志坚校长在2015年9月10日教师节大会上向全校教职工宣布了国家开放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消息。他说,学位授予权的获得,实现了国开人30多年的夙愿,是学校办学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推进了国家开放大学的转型升级,表明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教育水平获得了政府和社会的认可。
获得单位学位授予权后,为尽快获得各专业的学位授予权,经过学校与教育部职成司和北京市学位办的多次沟通,学校开始整体申请21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授予权。经过近半年的精心准备,学校邀请了包括4位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在内的92位学科专家对21个本科专业进行评审。各位专家认为国家开放大学所有本科专业都具备了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的条件,建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将其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2016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向北京市学位办提交了21个专业的申请备案材料,顺利完成了各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备案工作。
学士学位授予权申请工作是国家开放大学2007年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以后接受的最大规模的检查评估,是对指标体系涵盖的24个方面进行的全面检查诊断。为做好学位授予权申请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成立了由教学、管理和科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申请过程中,学校6个教学部、13个管理部门的近200名教职工参与了此项工作,共编写完成27份字数合计67万的申请报告,统计分析数十种数据,准备了近600盒各类教学管理档案,组织数十次研讨会和评审会。
国家开放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办学的跨越,是学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更是学校发展的全新起点。国家开放大学也正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升学科和专业水平,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位授予工作机制快速建立
在学位授予权申请过程中,国家开放大学成立了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6年6月,学校调整了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分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同时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位管理日常工作。
获得学位授予权后,学校开始着手建立学位授予的规章制度。经过许多次的调研研讨,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印发了《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试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了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以及学位申诉流程,搭建了学位授予工作的制度框架。
为了适应国开学位审核的信息化需求,教务管理系统对学位申请模块进行改进,增加了国开学位申请、审核功能;同时,新版教务系统的学位审核模块及时上线,实现了线上学位申请、学位审核、论文评审的一体化程序。
按照教育部规定,2016年起学位证书由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在获得学位授予权之际,国家开放大学设计了体现本校特色的学位证书样式,并首次设计印制了学位证明书,为顺利开展学位授予工作提供了前提。
学位授予工作逐步升温
自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已经开展了三个学期,共授予1090名学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2016年秋季,许多由于历史原因而长期未能获得学位的学生,也获得了期盼已久的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质量和进度逐步得到了各分部教师及学生的认可。
经过两轮的探索和宣传,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工作逐步获得分部和学生的认可,各项工作逐步升温,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的人数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2017年6月29日、30日,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8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计111名委员参加首日会议,形成分委员会决议。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定审议,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978名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目前国家开放大学大多数专业毕业生可同时授予国家开放大学学位与合作高校学位,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任一种学位。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学生实际情况,申请条件统一规范,申请程序简单便捷,学位证书发放快速,学生毕业2个月以内即可获得学位证书,若遗失学位证书还可以补办学位证明书。相比合作高校学位,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的优势受到了学生和教师的欢迎。
有效推进教学改革
学位授予工作的开展,使得总部和分部能够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推进了教学过程落实,尤其是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开展,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扩大社会影响,推进学校建设与发展。
同时,学位授予工作的开展也让总部各专业和分部日益重视学位授予率问题,注重加强学位工作管理,以提供更好的学位授予支持服务,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同时,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位授予率。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工作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开展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基础。在学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也推进了学校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权的申请工作。解决学位授予工作反映的教学问题,已经列入学校专业改革和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议事日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