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目前为低风险地区,但近期德宏疫情频频发生,中高风险地区前往西双版纳旅游需要按照西双版纳隔离/核酸政策执行。
重点地区来西双版纳隔离政策
1、西藏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
对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来(返)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2、青海和四川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
对近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的来(返)州人员,实行“3+4”(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3、即日起,对贵阳市高、中风险地区来(返)西双版纳州的人员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即对贵阳市高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5次核酸检测;对贵阳市中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对贵阳市其他区域来(返)州人员实行3天居家隔离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西双版纳隔离/核酸政策
1、入境人员
所有来(返)西双版纳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报备,并施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
2、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西双版纳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其中对从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西双版纳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西双版纳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其中对从中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西双版纳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地区)
对从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西双版纳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常态化防控地区防控政策规定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非涉疫地区人员来(返)西双版纳及市内地区人员流动,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扫码、亮码后通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动。
6、其他特殊情况来返西人员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发生较大规模疫情,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接触阳性物品及同批次物品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满10天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注意:健康管理措施计算时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