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工突发疾病死亡赔偿

如题所述

一、临时雇工突发疾病死亡赔偿
1、临时雇工突发疾病死亡赔偿,具体如下:
(1)临时雇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用人单位如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
(2)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临时雇工个人原因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若因个人原因受伤,则不属于工伤,那么雇方不需要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临时雇工突发疾病死亡赔偿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临时雇佣关系死亡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虽然是临时雇佣,但也符合雇佣关系。
临时工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的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三、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为6个月。但是可以到期后可以续签。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四、临时工能算工龄吗
临时工能算工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由此,如果是以在单位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临时工当然应该有工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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