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1、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2、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3、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4、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划分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 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0.8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
方案中选取: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等十个分部工程。
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结构形式、工程部位、构件性质、使用材料、设备种类等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项目。
分部工程是建筑物的一部分或是某一项专业的设备;分项工程是最小的,再也分不下去的,若干个分项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单项工程,一个单项工程或几个单项工程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建设的项目。
不是吧?这算简述吗?怎么感觉像课本的标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参考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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