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知道对方的东西是偷的,结果去跟着卖了总共价值60元钱原价80,不知道构成销赃不该怎么判。

如题所述

如果你朋友购买的自行车是别人偷来的赃物,在不想骑要出售时被警察查获,你的朋友构不成销赃罪,但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3项的规定,涉嫌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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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30
根据产品价格来看,说服教育就可以了。应该是免除治安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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