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合川区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从2015年9月21日开始,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止。
二、配租房源
(一)房源坐落
本次公租房申请房源共有2处,分别为位于南津街茂田建博城、沙坪大道旁的沙坪路北侧公租房项目(含义乌鑫城公租房项目)。
(二)房源数量及户型情况
三、申请对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我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在申请区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并满足《合川区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合川府发〔2011〕12号)的其他规定。具体申报资料详见《第三批公租房申请需知》。
四、申请户型标准
1-3人户可申请一室一厅(一室二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户型;
4人及4人以上可申请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户型。
五、志愿填报方式
本次公租房申请采取可最多填报2个志愿的方式填报配租地点及申请户型。
每户申请对象只能按照相应的申请户型标准填报一个申请户型,在同一户型的前提下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方式填报两个申请房源点,并至少填报一个房源点。
六、摇号配租方式。
(一)优先配租第一志愿。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第一申请志愿,分地点分户型分类实施电子摇号;
(二)首次摇号及完善合同签订后,若各配租点仍有剩余房源,按照抓阄或电子摇号方式确定未摇中号申请人的轮候顺序,并对应户型标准、房源顺序进行配租,轮候顺序在合川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1.优先对第一申请志愿进行分户型摇号轮候;在解决上述对象需求后该配租点仍有剩余房源,再对第二申请志愿的申请人进行摇号轮候。
2.配租房源分户型按栋(单元)由小到大、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房源配租顺序,配租时,按配租轮候顺序和房源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依次配租。
七、租金和物业标准(按建筑面积计费)
(一)租金标准
6元/平方米/月。租金实施动态调整,每两年公布一次。
(二)物业标准
遵照小区统一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缴纳。
参考资料:
http://hcgt.hc.gov.cn/html/xwzx/tzgg/15/09/3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