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民政局有什么政策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中的疾病一般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重大疾病。具体疾病类型包括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等22类疾病。

大病救助申请注意事项:

1.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2.救助流程:首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村(居)民委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并提出民主评议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之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材料进行审核。

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3.需要的资料:医疗救助申请书;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其他材料。

4.申请单位:当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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