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宝马男反杀案”落幕,13亿人声援的“杀人者”终无罪!

如题所述

昆山“宝马男反杀案”自8月27号发生以来,在各大平台迅速传播,牵动着亿万群众的心。

事件的经过大体是宝马男(刘海龙,江湖绰号“龙哥”)在红灯路口因违章行驶剐蹭到电动车男(于海明),于是产生口角,宝马男先是推搡、殴打电动车男,后来返回车中取出大砍刀,挥向手无寸铁的电动车男。在二人的争斗过程中,宝马男的看到不小心掉落在地,电动车男捡起刀反击,最终宝马男因强求无效死亡。

关于电动车小伙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社会各界人士吵翻了,各种意见和分析纷至沓来,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当然,绝大部分网友都认为是“正当防卫”,像刘海龙这样的地方恶霸欺压良善,还携带管制刀具的人,真的是死有余辜,不值得同情。我也持有同样的态度。

关于这传说中的“龙哥”,我在其他文章中也进行过简单的分析。36岁就已经5次入狱,刑期高达9年半,可谓是“历史辉煌”。据传还经营典当行、贷款等生意,还开启了宝马,一身纹身,估计是有一定身价的人。依我看,其经济来源也并非完全干净。

关于此案的侦查,昆山市公安机关及其检查机关也确实是尽心尽力,同时,江苏省检察院、最高检都十分重视,可谓是我国法制的进步,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嫉恶如仇的美好品质。

当然了,我估计公安机关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假如判定电动车男为“防卫过当”或是“故意杀人”,那么以后在其他地方在遇到这样的黑社会人渣,是否只能等着挨打、挨砍呢?如果是那样的话,估计就要出现更多的人间惨剧了。好人不长命,坏人倒可以横行无忌了!

毕竟,从那位龙哥的过往的劣迹斑斑和事发时的恶劣表现来看,这样的人渣对社会真的没啥贡献,只会欺负他人。身在江湖,情义没有学到,只学到了坑蒙拐骗和欺压良善,可谓是悲哀!

最后,即便是法律判定电动车男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依法撤案。但是我的担忧在于,法律也有延伸不到的地方,黑社会的事太过复杂,也希望能够尽快离开当地,避免被宝马男的朋友报复。

恶人已死,但凡有自知之明和是非分辨能力的人,即便是龙哥的朋友,也应该尊重服从法律的判定结果,不要再冤冤相报了!希望电动车男及其家人能够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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