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去世前把房子卖给别人,儿子没签字,还可以反悔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要取决于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是谁,情况不同,结论不同。

1.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老人家一个人的,该种情况老人家是有处分权的。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老人家只要生前神志清楚,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那么是可以处分自己不动产,包括将不动产出售。

当然,如果老人家患有老年痴呆症等疾病导致自身已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处分该财产应当经过监护人的同意。监护人一般是老人的子女,未经监护人同意的,监护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该交易。

2.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老人家一个人的,原则上需要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一般来说,老人家的房屋很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丧偶后,并未办理继承,仍由健在老人家居住。这时候,房产虽然登记老人家或者老人家配偶的名字,但房屋所有权已变成老人家与其他继承人共有的房屋。原则上,老人家要出售房屋,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撤销交易。

但这里还有一种情形,那就是房屋登记虽然为大家共有的房屋,但登记为老人家一人单独所有,老人家以合理价格出售的,法律为保护交易安全,认为这时候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且有效。其他共有人不能追回房屋,而只能要求老人家赔偿损失或者在出售的房款中分割属于自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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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3
您好,不过户也可以,但是这会埋下很多隐患,所以最好还是尽快析产,确定房产的最终所有权人。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由于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所以即使老人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给了一个儿子,
但是老人的所有孩子还是有抚养老父亲的法定义务的。
赡养协议里约定应该赡养老人的儿子实际没有赡养老人,那么他已经违反了这个协议规定的义务,自然享受不到协议里给予的利益部分,这份协议已经因为他的不履行义务而失去实际意义了。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
老人意识清醒,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有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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