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争霸记不记战绩 = =。就是把战绩记在那个抹不掉的个人消息那个

这种不同于PKC的规则...明显是处于娱乐为主的感觉 并不是竞技..
还没去打过 问下会不会把战绩记在个人消息的的决斗战绩上...求解 急啊

挑战结束后,记录挑战战绩(胜者获得3点挑战点数,负者获得1点,挑战点数保留1个月,每个月1号初始化的同时,用邮件发放荣誉称号)。
玩家进行的挑战越多,玩家的头像名在街头争霸的队员确认时背景颜色越红。
装备强化统一调整为+0,宠物属性有效,可以使用宠物主动技能,可以使用消耗品,首饰属性有效,但是一些特殊效果不再适用,不可以使用人偶(可以使用狂龙之吼),勇者系列装备的套装属性无效。
伤害判定并非采用PK场的伤害判定,而是采用了玩家在副本中的伤害判定,并且可以使用EX系列技能。
虚弱在100%以上时才能发起挑战。胜利者回到城镇时,HP, MP为挑战结束后剩下的HP、MP,然后在城镇中慢慢回血。失败者的HP, MP变为1%(无胜败时,双方HP,MP也会变为1%,并且双方均会被记录为负场)。
如果出现掉线的情况,则会通过邮件返还双方所押金币。
相同的角色之间,每天只能挑战5次(队员不算,只有1:1和队长计数)。
魔王的契约中,城镇恢复疲劳项适用、但地下城中自动回血项不适用。
怪物攻城时无法进行街头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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