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工厂上班因工伤住院,想问一下他在不能上班的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谢谢

如题所述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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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8
  应按平时每月实际所得工资来算。当然,有的企业只按基本工资来算,但劳动部门一般按工伤前平均工资来判,包括各项补贴、加班费等,如果有超过当地统筹地区工资三倍的,最高按三倍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18
基本工资算!去掉全勤?加班费!各项补贴追问

就是说他上班一天能赚多少钱就赔多少钱?

追答

基本工资!

工资条上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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