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四川的,我本人是陕西的,我现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想把我老婆户口迁移到我们那去,到当地派出所让我到我老婆他们那边去开一份户籍证明,我开过来后,又说还要个我老婆他们那边当地派出所给开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我老婆他们这边的派出所说早在两年前已经不开这个证明了,说现在全国都取消要哪个证明了,死活不给开,可我们那边的派出所说必须要哪个证明才行,我该杂整啊,我老婆他们这边我还找的熟人花了些钱,现在都不给开,纠结啊
我想知道到底是否全国统一取消了办理户口迁移时所需要的未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如果真是全国法律规定已经取消的话,我就准备找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