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员工在我们公司上班,说好了工资,然后不包括社保,直接发的工资没有给他买社保,我们也签了劳动合同

现在他自己来辞职了,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她又跑去劳动局告我们说没有给他买社保,之前都是说好了的,只发工资,社保自己买,但是合同上没有这样签,之前那个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没有签订不缴纳社保的协议,如果劳动者以未缴纳社保为由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用人方是需要为劳动者补缴社保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从入职之日起,用人方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6
认罚和补交就好,企业一点解释机会都没有。
企业必须交社会保险,不能和员工协商或按照其意图来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