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银行帮别人签字贷款,还完后,第二次别人去贷款我没去,还不上了,我还有责任吗?

第二次我没去签字,银行上诉把我的银行卡冻结了,这符合规定吗

有责任的。
你第一次去帮别人签字贷款,这就相当于你个人信用贷,如果你第二次不去签字,银行可能怀疑别人拿你的信用申请贷款,肯定也会影响你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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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5
这要视保证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条款而定。如果保证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仅是对第一次的单笔借款进行担保,则在第一次的借款本息偿清后,其担保责任就已经终止,不需对借款人的后续借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约定的是对借款人在某一时间段内,并在某一限定金额内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而第二次的借款只要在保证合同限定的时段、限定的金额内,则不需要再经保证人签字,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当然,银行对保证合同担保项下的每一笔贷款有告知保证人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19-10-12
您的描述不太清楚,如果第二次是贷款人去办理展期、续贷或者循环贷款你没去签保证合同的话,你对第二次的担保是无效的,银行无权要求你赔偿。但是您得先说清楚你所谓的第一次第二次是什么情况。
第3个回答  2019-09-25
有法律规定,担保者与贷款人同等责任,他还不上了,理当有你来偿还,所以不要怀疑银行的做法,当初担保签字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这个风险的。
第4个回答  2019-09-25
你要看贷款合同上的内容了,第二次如果是续贷的话,那么你还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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