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许可规则: 满足以下条件的角色才可以出售: 1) 等级≥69级; 2) 登陆时已使用了将军令或密保卡,且绑定时间≥90天; 3) 未处于体验状态; 4) 携带金钱未超上限,没有系统负债,没有在藏宝阁有寄售物品或未取出的物品; 5) 没有正在报名参加移民; 6) PK开关关闭,没有被通缉等。 出售流程: ·在贸易车队总管处进行登记角色,登记期为14天; ·完成登记后的7天内到贸易车队总管处将自己寄售到藏宝阁; ·登陆藏宝阁进行上架、设置出售价格; ·交易成功后收款(或取消交易,取回寄售角色); 步骤一:在贸易车队总管处进行登记角色; 贸易车队总管在游戏中有三个位置:长安(433,182),长安(271,45),建邺(111,25)。和其中任何一个对话都可以登记进行角色交易。 角色交易登记期为14天。在登记期间可以正常游戏,每次上线都会收到提示正登记角色交易,角色可随时到贸易车队总管处取消登记。 步骤二:完成登记后的7天内到贸易车队总管处将自己寄售到藏宝阁; 登记完成后,需要在7天内进行寄售操作。 注意: 1)寄售后角色将被冻结,禁止除以下情况外的游戏操作: 取回寄售,好友管理及聊天,当前、私聊、夫妻等频道聊天。 在寄售冻结期间,角色上线仍然会计算点数。 2)一但进行角色寄售,该角色的游戏数据将不再能够作为客服专区找回密码、解除恶绑、清空安全码等服务的参考依据;(因为该角色的绝大多数数据都会在藏宝阁显示出来)玩家如果需要进行上述操作,可以使用同帐号下其他没有交易过的角色的游戏数据进行申请。 3)寄售前请确认与该角色有关的大小号绑定的小号下的物品已经取出。因为角色交易成功后,该角色不再属于你,所绑小号下的物品也难以取出。 4)寄售后藏宝阁可显示:已使用的装备、法宝、召唤兽装备,道具栏的装备和少部分高级物品,法宝栏前20个。孩子只显示已经携带的。其他如:房屋、社区、行囊、仓库、商店等则不会显示。 步骤三:登陆藏宝阁进行上架、设置出售价格; 寄售后即可登陆藏宝阁,在[我要卖]-[未上架的物品]页面,即可看到所寄售的角色。上架并设置价格、时间后,就可以被买家看到并购买。 角色交易向卖家收取交易费,买家不收任何手续费。向卖家的收费标准: 交易额3000元以下:60元 交易额3000元以上:交易额*1%+30元 指定购买 在玩家将货物上架时,可以选择卖给指定的玩家。设定买家ID后,所上架的货物就只能够被所指定的买家ID购买,其他玩家只能浏览该货物的信息,无法进行购买。使用藏宝阁指定购买功能,玩家可以将自己的角色从原来资料缺失的帐号下交易到一个新的资料齐全的帐号下。 步骤四:交易成功后收款(或取消交易,取回寄售角色) 角色被买家购买后,所得款项将被放入出售角色所在通行证帐号的电子钱包中。登陆藏宝阁即可进行提现。 若没有被买家购买,将角色下架后即可在游戏内取回所寄售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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