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会计处理

假设固定资产原值10w,折旧年限9年,残值1w,已摊销5年,进行大修理,转入了在建工程,符合长期待摊支出,发生费用8w,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延长3年,残值不变,这笔分录该怎么做? 劳烦给写的详细点 谢谢~
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疑问主要是当大修理支出符合了长期待摊费用,那么产生的大修理费用入长期待摊费用还是固定资产,如果如长期待摊费用的话(假设按2年摊销)那么长期待摊费用和固定资产2个同时分别进行摊销么? 在固定资产折旧时,按原来价值,新的折旧年限和残值进行折旧么??
希望高手帮忙解决下,困扰好久了。万分感谢~

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为恢复固定资产的性能,对其进行大部分或全部的修理。当大修理费用没有采用预提的办法,并且支出较大,收益期超过一年的大修理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二、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固定资产大修理所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摊销期限。新税法提高了修理支出资本化比例,由支出占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提高到占取得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以上。

同时,取消了“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也需要资本化的规定。这些改变,缩小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资本化范围,有利于企业后续支出费用直接抵扣利润。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27

固定资产大修理是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局部更新,如对房屋、建筑物进行翻修等。其特点是:修理范围大、间隔时间长、修理次数少、一次的修理费用大。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一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大修理完工后,再将其结转到有关科目。由于大修理支出的发生不均衡,为了均衡成本负担,公司可以采用费用摊销或费用预提的方法。

(1)支付大修理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相关科目

(2)大修理完工时,将修理费用分期摊销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

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扩展资料

属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者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长期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逐渐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

根据重要原则,一个企业把劳动资料按照使用年限和原始价值划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对于原始价值较大、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而对于原始价值较小、使用年限较短的劳动资料,按照低值易耗品来进行核算。

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第2个回答  2015-08-22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大修理支出达到原值50%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支出不足50%,计入修理费。
1、支出超过50%时:
借: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贷:在建工程
2、支出不足50%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修理费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大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才是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如果大修理完工时,经测试所有支出均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或达不到《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标准,则应将全部大修理支出从在建工程中转入当期损益。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按新的准则,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修理完毕后的固定资产按新的折旧期限重新计算剩余期限各期折旧额,所以大修理支出并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也不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如题中所述,转入大修理的时候,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5万,修理后账面净值13万,剩余摊销年限7年,假设残值不变,剩余年限每年折旧额=12/7。
分录上
转出
借 在建工程
借 累计折旧
贷 固定资产
修理支出
借 在建工程
贷 银行存款等
完工
借 固定资产
贷 在建工程追问

符合条件的改良支出和需1年以上摊销的大修理支出都不入长期待摊费用了么???
假如按以前的准则做,符合计入长期摊待费用的条件,那么新发生的大修理支出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2年计提(根据条件估算,1年以上即可),原固定资产先转入在建工程,大修理完成后,再净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新的折旧年限、新的净残值进行计提折旧 我的理解对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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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9-0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因此,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账务处理应当按照以上法律法规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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