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合法性原则
作为行政监督主体从事行政监督的必要条件,这种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行政监督主体的合法性、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程序和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方式。
2、经常性原则
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行政监督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这有利于发现政府行政组织及人员在处理公务中的不良行为并及时处理,从而避免社会成本的增加。
3、平等性原则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作为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基础,这样一来在进行监督的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上就完全平等了,因此不会出现不受监督的特权或享有特权的监督。
4、广泛性原则
这种原则在性质上决定了人们可以广泛监督政府的一切公务活动,还表现在要对政府行政机关的相关措施和制度进行监督。
5、有效性原则
这种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实施的具体结果上,毕竟有效的行政监督需要准确、及时、客观和公正,以达到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的重要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监督
1、合法性原则。
行政监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监督主体从事行政监督的必要条件。这种合法性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主体的合法性、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方式三个方面。
2、经常性原则。
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贯穿于决策、协调、执行等各个环节。经常性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行政组织和公务员在处理公务中的不当行为、违法现象,并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增加社会成本。
3、平等性原则。
依法监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基础。不论是领导机关还是被领导机关,不论是专门监督机构还是一般机构,不论是领导者还是一般公民,在进行监督的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上完全平等,不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权或享有特权的监督。
4、广泛性原则。
主要指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行政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全体公民对政府的公务活动均有实施监督的权利,这种广泛性还表现在行政监督要对一切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行政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5、有效性原则。
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实施后的结果如何。有效的行政监督就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做到违法违纪必究,执法必严。
扩展资料:
行政监督分类:
行政监督有两种用法:一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行政法规范和执行行政决定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也叫行政检查。另一种是指行政组织系统内容的监督检查,指的是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监督。
由于第一种行政监督本质上属于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用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即可涵盖,因此一般行政法上的行政监督主要是指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由:
(1 )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2 )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3 )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 )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检-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合法性原则:行政监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监督主体从事行政监督的必要条件。这种合法性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主体的合法性、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方式三个方面。
(二)经常性原则: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贯穿于决策、协调、执行等各个环节。经常性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行政组织和公务员在处理公务中的不当行为、违法现象,并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增加社会成本。
(三)平等性原则:依法监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基础。不论是领导机关还是被领导机关,不论是专门监督机构还是一般机构,不论是领导者还是一般公民,在进行监督的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上完全平等,不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权或享有特权的监督。
(四)广泛性原则:主要指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行政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全体公民对政府的公务活动均有实施监督的权利,这种广泛性还表现在行政监督要对一切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行政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五)有效性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实施后的结果如何。有效的行政监督就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做到违法违纪必究,执法必严。
扩展资料
行政监督用法
行政监督有两种用法:一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行政法规范和执行行政决定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也叫行政检查。
另一种是指行政组织系统内容的监督检查,指的是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由于第一种行政监督本质上属于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用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即可涵盖,因此一般行政法上的行政监督主要是指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行政监督概念的著作以及法律规范是极少的。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由:
(1 )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2 )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3 )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 )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由:
(1 )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2 )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3 )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 )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有两种用法:一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行政法规范和执行行政决定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也叫行政检查。
另一种是指行政组织系统内容的监督检查,指的是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由于第一种行政监督本质上属于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用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即可涵盖,因此一般行政法上的行政监督主要是指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行政监督概念的著作以及法律规范是极少的。 另外,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由:
(1 )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2 )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3 )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 )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主要有五个方面,分别是:
1、合法性原则。
行政监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监督主体从事行政监督的必要条件。这种合法性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主体的合法性、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方式三个方面。
2、经常性原则。
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贯穿于决策、协调、执行等各个环节。经常性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行政组织和公务员在处理公务中的不当行为、违法现象,并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增加社会成本。
3、平等性原则。
依法监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基础。不论是领导机关还是被领导机关,不论是专门监督机构还是一般机构,不论是领导者还是一般公民,在进行监督的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上完全平等,不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权或享有特权的监督。
4、广泛性原则。
主要指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行政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全体公民对政府的公务活动均有实施监督的权利,这种广泛性还表现在行政监督要对一切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行政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5、有效性原则。
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实施后的结果如何。有效的行政监督就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做到违法违纪必究,执法必严。
扩展资料:
行政监督种类:
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但较完整的行政监督体制形成于20世纪80 年代中期。根据主体的不同分为行政体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大类。
1、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
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2、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可以划分为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类。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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