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2016年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未按期收汇,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还是征税政策?出口退税系统怎么操作

如题所述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五条五、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2)如果进项发票、报关单等单证都齐全,只是无法收汇,也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可以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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