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三个宅基地我兄弟三人我哥也划了宅基地(我家共四个宅基地)我们怎样分宅基地

村委会管这事吗|

1、宅基地空闲两年以上,集体可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土地的。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二条规定,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2、宅基地都有获得批准吗?如果都有的话,那四处宅基地使用权才是合法属于你家的;否则,就要按下列规定处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点规定,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农民集体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按上述规定处理后,超占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重建、翻建等,待房屋不可居住后,超占的宅基地面积由集体收回。

追问

村委会会给我们分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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