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

我奶奶名下有一套住房(爷爷奶奶都已经死了)。本来这套房子是我爸爸名下的,但是拆迁时写成了我奶奶的名字,钱也是我爸爸一个人出的,是给我奶奶住的,但是这些都没有办法证明了。我奶奶有子女3人:一个是我爸爸(A)、一个是从来没有尽过作为女儿义务的(B)、还有一个精神病人(C)。B的监护人是A。B自从C得了精神病,就断绝了与我奶奶的联系,当时B还没有结婚。B一家人从来没有去看过我爷爷奶奶,外甥和爷爷奶奶之间都不认识的,就是那种对面碰到都不认识的那种(但是我们在法律上没有证据证明B跟我爷爷奶奶已经断绝关系了)。现在B要来跟我们分这套房子的财产了,要求我们给他们钱,请问我们要怎么办?如果要签协议,要怎么写?请懂行的说明一下,万分感谢~

  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格式: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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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8
房产是在婚后获得,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是共同财产,无论是谁出资,也改变不了这样的性质。不必写所谓的协议书,也能依法这样判决。
第2个回答  2020-06-27
请讲明具体问题包括房产本身情况要实现目等建议找律师当面双向交流更有利于问题解决
第3个回答  2013-10-11
找问题的根源1.房子是在你爸爸名下,那是否有类似房产证,2拆迁时写成了你奶奶的,是不是拆迁办搞错,是的话就找相关单位改过来
第4个回答  2013-10-11
1、改正:C的监护人是A.
2、如果像你说的那样,B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则可以适当少分或者不分;同时看看你爷爷奶奶有没有遗嘱?
3、如果的确是因为拆迁时弄错了,导致房产证登记错误的话,可以向房管局申请补正变更,但需要提供相应材料;
4、个人觉得比较可行方法,就是找你爷爷奶奶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亲属、街坊四邻或者居委会、街道办等可以证明,B没有尽到对你爷爷奶奶抚养义务,则可以根据法律对其适当少分或者不分你爷爷奶奶遗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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