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哪些补贴、津贴可以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

如题所述

(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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