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股东间的矛盾,一股东恶意破坏公司正常生产,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

如题所述

如果有证据证明恶意破坏正常生产秩序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可能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另外,公司也可以起诉该股东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参考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四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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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2
公司法规定股东作为投资人只享受剩余权益,不可以参加日常生产管理,除非被聘用为董事会成员或者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董事会等高级管理人员自然有董事会解决公司日常经营问题,根据公司章程处理公司事务,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处理扰乱正常秩序的管理人员,如果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可以由监事会或者持股数量一定比例的股东提起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28
股东一般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不管谁,无论股东还是高级管理人员,只要恶意破坏公司经营,都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报警让他坐牢!
第3个回答  2013-10-13
让公司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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