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老两口70余岁,有俩儿四女,收入微薄,在一个院内有两套两居室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在同地址楼上出租补贴生活或放东西,目前无人居住,现其同住一院的大儿子强行撬开楼上无人居住房门,将自己的家具搬入要强占长期使用;父子两家关系不合,五年前打过官司经法院调解父母住两套两室,两个儿子各住一套两室.请问,他儿子这种行为算什么?我叔叔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再次向法院起诉!应该以何名称报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