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别人干涉我的自由

我的一个男性好朋友,他和我读同班,还有一个朋友他俩都认为我男友在骗我、其实他们大错特错!根本不了解我的男友,男友绝对不是这种人!我发给男友QQ,突然好朋友他管得住我,叫我不许发我男友,好烦、我叫他不要管我,他说 要管我!因为我不听话的女生,后来我班有一个男同学说他很多管闲事。我和男友之间的事,干嘛让别人限制啊,与别人无关,不懂他们在干什么,还干涉我的自由。

我的自由观 ——评YCY的读书笔记   密尔的《论自由》久负盛名,可是读他的中译本着实的让我头疼不已,可是阅读于春永的读书笔记却是感到轻松的多,他的风格使人读起来很舒服,文笔流畅,朴素睿智,给人以心灵的启迪,但是对其中的观点还是要表示我的不同看法。   对于自由,无数的人为他而献出自己的精力和生命,也有无数的人在自由的名义下横行无忌,自由的真正含义究竟是什么呢?卢梭说道,人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因为我们不是处于老子所说的,老死不相往来的境地,而是在一个相互交往的社会中,所以绝对的,不受限制的自由就是不可能的。所以自由是要有限度的,问题的关键是把这条线划在哪里?密尔提出了自己的原则,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的什么人的利益,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于远而避之,这些都是社会要对他的行动表示不喜欢和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得意见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他自己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中确实存在笔者所说这样的情况,明知道对自己有益的且应该为之的事情,却不采取应有的行动,那么我们作为一个旁观者应该怎么办呢?或者说怎么办比较合适呢?   笔者在这里提出三个问题,第一,他也认为只要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就可以实用干涉他人的手段,甚至是强制,显然,笔者认为对于利益是要区别对待的,这里就出现我在上面所说的“划线”的问题,第二,笔者认为应有一种制度性的东西,起到约束的作用,使他人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那么这个制度性的东西如何形成呢?第三,笔者认为之所以要形成制度性的东西,是因为任何的危害行为必然会影响到他人和社会,这个理由充分吗?   首先我们从个人与个人之间来看,根据自由主义的原则来看,为了他人的利益我们可以忠告,指教和劝说,但是却不能运用强制,因为强制往往与暴力相连,是对个人自由意志的侵犯。而且什么是利益?就如同古老的格言所说的“一个人的美味,可能就是别人的毒药”还有我国古代庄子和惠施的对话所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由于我们人类自身的局限性,每个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错误的,有其是在带有价值判断的知识面前,既然如此,我们何以有充足的理由让他人信服自己所说的就是正确的呢?对利益的评判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我们如何知道自己对他人的判断就一定是正确的呢?看来我们把线划在哪里是很难确定的,那么在遵循自由主义的前提下,我们只能谨慎的对待他人,而不是主观臆断的干涉他人,而且是在为他人利益的幌子下。既然我们大多数的智力水平是相差无几的,就应该尊重他人对自己利益的判断能力,否则可能就造成对他人自由的侵犯。密尔在书中也讲到,在没人涉及自己的事情中,他个人的自动性就有权得到自由的应用,帮助他也仅仅是给他提供建议,他本人才是最后的裁夺者,“要知道,一个人因不听劝告和警告而会犯的错误,若和他容让他人逼迫自己去做他们认为对它有好处的事这一罪恶相比起来,后者比前者是远远重得多”。   再退一步来讲,如果对利益的看法确实有也应该有客观的标准,那么这个标准有谁来制定呢?制度性的东西必然是要标准遵循的,个人,社会,国家(政府)谁来承担这个任务呢?显然个人是不行的,引入国家或者社会的概念成为必然的,这是问题就转化为,政府或者社会应否为了人们的好处而替他们办些事或者叫他们办些事,而不是把那些事一概留给他们自己去办,我们先看密尔.在本书中所着力倡导的主旨,“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他为准绳,这条原则是:人类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者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为自由的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社会或者说国家在这里所拥有的只是消极性的权利,国家的权利范围只是在于维护最基本的秩序,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守夜人”式的国家。   密尔提出三方面的反对理由,尤其是第三点,他认为不必要的增加政府的权力,会有很大的祸患,国家作为合法暴力的唯一垄断者,从其成立起,就拥有巨大的力量,像霍布斯笔下的利维坦一样,可能随时吞食人们的权利,保持对国家权力的警惕是对自由的最好保护。而且权力系统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则,虽然他由人类创立,却并不是受人类随意控制的,如果允许国家对人类个人的利益进行判断,最终走向专制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尽管可能我们会生活的很好,但是失去意志自由的生活将失去意义,像科幻小说描写的一样,人类的前景将是一片黯淡。所以说,无论这种制度是什么样的东西,都不应该把它赋予国家,从而带有强制的色彩,尽管我们会因此而是去一些东西,但这是我们为了保存更为珍贵的东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在谈到个人的危害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时,这里的影响必须是直接的,是最初的,如果把这些影响的间接作用也考虑在内,在社会中生活的人,他的行为都是会影响到别人的,个人的自由空间在无处可寻,在密尔的书中,他把危害的影响限制在直接上,论述了各种各样的境况下,人们应持有的态度和做法,最后的出,对于一些在我们看来是危害的行为,只能保持宽容的态度。不是任何有危害的行为都要收到他人和国家的干涉,道德谴责的程度可以高一些,但是法律的限度必须是收到严格限制的,因为在它的后面往往就是潜在的强制力,如前所述,这对个人的自由和个性是很危险的事情。   在谈到个性对认得重要性时,笔者强调了家庭个性教育的重要,对此我表示赞同,但是在谈到教育的多元化和统一化时,表示异议,对于一些历经风雨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道理和经验,我们可以在教育重进行教授,但是统一性的教育不是在压制个性吗?对于为什么我们的教育不可以多元化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对于统一化,笔者认为,本科以前的教育都是可以作为个性化的基础的,而家庭教育才是个性化的真正催生者和培育者,我们来看看密尔对此的看法,他认为教育的内容应当严格限制在事实和实证科学的范围内,关于宗教、政治或者其他的有争论的课题的考试,应该仅仅局限于事实性的描述,不应该有价值上的引导和灌输,在我的理解看来,密尔实际上把知识分成了关于自然的,可以得到实证的科学知识和关于人类社会的,即是人文知识,前者因为是可以得到证明的,基本上不含有价值上的偏向,因为价值问题是无法得到证明的,对于自然的认识,只是把隐藏的知识发掘出来而已,但是对于人文知识,由于它是关于人类自身的认识,人作为主题观察,同时又是作为对象存在的,不确定性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人文知识无法像自然科学知识那样得到实证,他只是对于我们生活的解释而已,既然是解释,就没有最终的答案,就没有万事不易的真理,也就不能作为统一 的标准使人接受,就像密尔说的,我们要为天才的生长提供环境,尽管天才很少出现,在现代国家,政府控制教育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有其在一些国家,教育成为灌输意识形态的工具,学校本应该成为培育人才的地方,现在却成为批发“人品”的工厂,学生在数十年如一日的熏陶下,个性已经被磨没了,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阶段是学生培养性格和价值观的重要时期,但他的性格已经形成,培育出的学生都像是一个模子铸成的一样,而像密尔所说的,这个模子必定是国家中的有势者所乐取的,无论这个有势者究竟是谁,这无疑会形成对心灵的专制,再奢谈个性又有什么用,现在盛行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这也正是需要我们发挥个性的重要时刻,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社会现存的事物。   自由主义在现在的中国学术界成为时髦的名词和幌子,很多的人都在用这个金字招牌来混饭吃,自由主义成为千变的美人,在不同的场合下显示出不同的姿态,赢得人们的掌声和注意,错不在自由本身,而在于我们人类自己,我们不是把它推往这一端,就是把它推往另一端,神圣的自由成为人们手中的工具,重读经典就是要让我们知道自由在它的本来意义上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历史的长河了追寻被灰尘蒙蔽的遗迹,恢复起本来的面貌。 2008-06-18 17:29:18 gideon 对于为什么我们的教育不可以多元化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对于统一化,笔者认为,本科以前的教育都是可以作为个性化的基础的,而家庭教育才是个性化的真正催生者和培育者,我们来看看密尔对此的看法,他认为教育的内容应当严格限制在事实和实证科学的范围内,关于宗教、政治或者其他的有争论的课题的考试,应该仅仅局限于事实性的描述,不应该有价值上的引导和灌输,   --终于找到为何我们痛恨教育的一个原因了,因为我们是被改造出来的,教育剥夺了我们太多的自由,还直接损害了我的利益,就如一个从监狱里面走出来的囚犯一样,自然是会讨厌监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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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7
你的朋友那么的干涉你,说明他有一定的证据才这么说,有可能他们说的是对的,听听他们的看法也无妨。还有可能他们喜欢你!
第2个回答  2013-10-17
也许他也是因为是你的朋友,怕你受骗,才会管你呢?又或者也许他也喜欢你哦!只有关心你的人才会管你。呵呵,你是一个可爱的女生,我妹妹也跟你一样,以前我管她的私事两个人经常闹翻脸,现在她自己慢慢接触了一些事情,她就能理解了。希望你能好好对你的那个朋友,他是真心对你好,难觅到的好朋友。
第3个回答  2013-10-17
估计那个男生暗恋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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