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一个人送入精神病院需要经过法院审判和司法机构强制执行吗?

问题是谁有权利把人送去精神病院???公安机关?流氓壮汉地痞?政府部门?人脉广的老板?精神科医生?乡下厂长?亲戚?学校领导???这些人有权利将人强行绑去精神病院或者骗去精神病院?

不一定需要强制执行。分析如下:

1、只有满足《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决定批准才可以。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将病人送到医院治疗;公安部门对在肇事、危害社会治安的患者,可以强制收治;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3、【是谁有权利把人送去精神病院?】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有权。

4、【公安机关?流氓壮汉地痞?政府部门?人脉广的老板?精神科医生?乡下厂长?亲戚?学校领导?这些人有权利将人强行绑去精神病院或者骗去精神病院?】未经人民法院决定批准或者法定监护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将一个人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5、目前我国入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有三类:

1)第一类是自愿入院患者,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将病人送入治疗;

2)第二类是保护性强制入院患者,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3)第三类是保安性强制入院患者,指肇事的患者,由公安部门强制收治和决定出院。

扩展资料:

一、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3、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二、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三、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四、第二百八十八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五、第二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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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2
【要将一个人送入精神病院需要经过法院审判和司法机构强制执行吗?】
不是。只有满足《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决定批准才可以。
【是谁有权利把人送去精神病院?】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有权。
【公安机关?流氓壮汉地痞?政府部门?人脉广的老板?精神科医生?乡下厂长?亲戚?学校领导?这些人有权利将人强行绑去精神病院或者骗去精神病院?】未经人民法院决定批准或者法定监护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将一个人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追问

第二个问题,我是问谁有权把“人”送去精神病院,不是把“精神病人”送去精神病院。在中国,有人就被强送精神病院了,被家里的亲戚骗进去的都有

第一个回复 “经过人民法院批准才可以”,所以这个是要经过法院判决的是不是?
一个人被骗去或者绑去精神病院 ,这属于 “强制执法” 吗?

我针对的情况,一个人无疑没有精神病,但已被骗进精神病院,那为什么 这些声称“为你看病”的人为什么那么嚣张,没人能处置他们!

追答

【一个人被骗去或者绑去精神病院 ,这属于 “强制执法” 吗?】
不是。如果是非履行执法职务的行为,不是“强制执法”。

追问

因为是亲戚关系,所以被害人就没有戒备的上了他的车,就一路开到了精神病院。
被害人亲眼看见,这个亲戚和精神科医生笑容满面的交谈,然后医生同意接收。随之而来就是漫长的精神折磨。包括出院后的痛苦回忆。以及与人交往中疑神疑鬼怕人说自己有精神病。这些算不算是精神伤害?
但是被害人不是精神病,所以他有理智有记忆,能清楚地回忆发生的细节。

追答

【算不算是精神伤害?】
是精神伤害。
【被害人不是精神病】
应当由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并作出诊断结论确认。

追问

这个问题没有争议的必要,首先就已经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好好的人干嘛被怀疑去精神科做鉴定。
好像有人怀疑你被强奸,你一定要验明正身来说明自己没有被强奸吗?这反倒让我觉得被诽谤后基本权利一点保障都没有,还费力去证明!
这么说来,中国“精神病”都是被强行绑去精神病院的,先不赔偿别人的精神损害,反怀疑别人是不是真有精神病!如果你被送进精神病医院,你要做的第一件是“是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毫无意义。

追答

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如果由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并作出是精神病的诊断结论.应当确认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患有精神障碍.否则,不仅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精神伤害,还造成肉体痛苦.
显然,侵害了当事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同经过科学鉴定,确认你被强奸了,你承认与否,不影响依法处分强奸你的人一样.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02
  不一定,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将病人送到医院治疗;公安部门对在肇事、危害社会治安的患者,可以强制收治;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目前我国入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有三类:
  第一类是自愿入院患者,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将病人送入治疗;
  第二类是保护性强制入院患者,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第三类是保安性强制入院患者,指肇事的患者,由公安部门强制收治和决定出院。
第3个回答  2020-11-22
现在司法实践中强制送进去好像只有三种:
1 法院认为需要强制治疗的。
2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且经过家属同意的。
3 因为重大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抓住的,比如无缘无故把不认识的人搞成重伤,无缘无故烧了人家的车等等。

所以公安机关原则上经过家属同意是有权送进去的,但是前提是家属如果同意也要承担一定风险,比如送进去后人家撞墙自杀了,而家属又不想让他死,只能追悔莫及了……
反正综上所述只有三种:1 公安机关 2 家属 3 法院,除此之外,任何人其他人都无权进行强制送医,因为以前有过因为强制送医出现的纠纷。
第4个回答  2018-04-02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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