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懂的大神帮帮忙,谢谢了。我是湖南地区的,保险我是买的全险,商业三者险 50万,不计免赔率(商业三者险) 前几天在一条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与一台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认定我的主要责任死者次要责任,我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53万,现在所有事情处理完了。只剩下交资料给保险公司了,死者户口是农村户口,我赔偿标准是按照城镇户口标准赔的,保险公司要求我提供死者在市区居住和工作一年的证明,给我赔偿的标准才是城镇的不然就是按照农村户口给我赔,中间相差将近30万,现在我只能在劳动局查到死者有在市区一个饭店买的工伤保险,所以情况就这些,我想问几个问题 一:请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主要责任保险公司赔偿率是多少? 二:请问保险公司会按什么样的标准给我赔?三:请问如果保险公司按照农村户口赔付给我,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保险公司更多的赔付? 四:请问劳动局出示的工伤保险在在职,保险公司认不认可按照城镇户口赔偿的规定?请懂的大神能帮帮我,复制的大哥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想要的是懂我这个事故处理方法的大神。谢谢各位。知道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标注回答。谢谢。
请问还有交强险11万是怎样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此次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人员死亡,无论是汽车运输公司的责任还是货车司机的责任,肯定会对死者进行赔偿,由于死者的户口是湖北天门的,所以赔偿标准是以湖北天门的农村户口来进行的。
虽然发生在清远阳山,但是你们不是那得长居人口,法律法规是按照居民的生活所在地进行赔偿的,所以只会按照湖北天门的来赔偿。
扩展资料:
车祸死亡赔偿标准2019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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